2026年起,新能源汽车出口空运和海运将执行全新标准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新能源汽车出口空运和海运将执行全新标准:
空运需遵循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DGR)第 67 版,明确按电池类型划分UN3557(锂金属电池车辆)、UN3558(钠离子电池车辆) 等编号,对电池荷电状态(SOC) 分档限制(额定瓦特小时>100Wh 时 SOC≤30%),并规范包装与标记;

海运需强制执行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42-24 版),停用原 UN3171 编号,启用UN3556(锂离子电池车辆)、UN3557(锂金属电池车辆)、UN3558(钠离子电池车辆) 新编号,电池需通过专项测试且包装遵循 P912 导则,车企、物流及贸易商需提前准备以保障运输顺畅。

新规整体概况
生效时间:2026 年 1 月 1 日,覆盖新能源汽车出口的空运与海运两大运输方式。
制定主体:空运依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DGR)第 67 版;海运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42-24 版)。
影响范围:涉及新能源汽车出口全链条主体,包括车企、物流企业、出口贸易商,需提前适配新规以避免运输受阻。
空运新规核心要求 IATA DGR 第 67 版
1. 货物分类:明确 UN 编号划分
根据车辆驱动电池类型,确定唯一 UN 编号,具体分类如下表:

2. 电池管控:荷电状态(SOC)严格限制
测试前提:所有驱动电池(锂电池、钠离子电池)必须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 38.3 节测试,确保基础安全性。
SOC 分档要求:
当电池额定瓦特小时>100Wh时:强制要求交运时荷电状态(SOC)≤30%,或指示电池容量≤25%;
当电池额定瓦特小时≤100Wh时:建议交运时荷电状态(SOC)≤30%,或指示电池容量≤25%;
特殊情况:若额定瓦特小时>100Wh 且 SOC>30%(或指示容量>25%),需同时获得始发国和承运人所属国主管当局批准,并按书面要求运输。
防护措施:电池必须牢固安装在电池盒内,做好防损坏与防短路保护。
3. 包装要求:分场景规范包装形式
直立要求:若车辆无法保持直立状态,必须装入坚固硬质外包装,并通过束缚装置固定,防止运输中移动损坏。
防启动措施:所有包装方案需包含 “防止车辆意外启动” 的设计(如断电、锁止启动系统)。
危险品处理:
车辆自带的安全必需危险品(如灭火器、轮胎充气瓶)需妥善安装,确保运输中不泄漏、不失效;
若车辆含DGR 4.2 节危险品表中客机禁止运输的危险品,仅可通过货机运输,禁止搭载客机。
设备管控:安装防盗装置(如无线电通信、导航系统)的车辆,需确保这些设备在运输中处于无法工作状态。
4. 标记标签:清晰识别可豁免
基础要求:需在包装外粘贴锂电池或钠离子电池指定标签(如图 3 所示);

豁免条件:若车辆未包装、未被板条箱等完全遮盖,且电池类型、车辆属性可清晰识别,可无需粘贴标签。
海运新规核心要求IMDG CODE 42-24 版
1. 货物分类:停用旧编号,启用新 UN 编号
新规实施后,停用原新能源汽车海运常用的UN3171编号,按电池类型重新划分,具体如下表:

2. 电池要求:与空运测试标准一致
所有驱动电池(锂电池、钠离子电池)需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 38.3 节测试,未通过测试的电池不得用于出口运输。
3. 包装要求:严格遵循 P912 导则
基础原则:车辆需固定在强度足够、设计合理的刚性外包装中,防止运输中移动导致电池受损;同时需采取措施避免车辆意外启动;运输前可拆除车架上除电池组外的部分零件,便于装入包装。
特殊重量车辆(净质量≥30kg):
方案1:装入板条箱或固定在托盘上运输;
方案2:若车辆能自主保持直立状态,且自带防护结构可保护电池,可无包装运输。
易倾覆车辆(如新能源摩托车):需在运输单元中加装紧固装置、外框等防倾覆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车辆不倾倒。
4. 标记标签:豁免条件与空运一致
基础要求:需粘贴锂电池或钠离子电池指定标签;
豁免条件:车辆未被包装、板条箱等完全封闭,且电池类型、车辆信息可清晰识别,无需遵守 IMDG CODE 5.2 章的标记和标签要求。
企业应对建议
对照空运、海运新规细则,梳理现有新能源汽车出口运输流程,排查不符合项;
提前组织驱动电池的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 38.3 节测试,确保电池合规;
根据车辆类型(如乘用车、摩托车)、电池参数(额定瓦特小时)调整包装方案,适配 P912 导则(海运)、硬质外包装(空运)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