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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信息安全强制标准 GB 44495和GB 44496 延期6个月执行

日期:2025-12-30 浏览量:683

2025 年 12 月 16 日,工信部官网正式发布两项汽车信息安全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报批稿)的意见公示,涉及《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5-2024)与《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核心聚焦术语规范、检验流程优化及实施时间调整,进一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管控体系。



核心修改内容


1. 《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5-2024)

  • 术语规范调整:全文将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统一修改为 “信息安全保障要求”,删除原 “术语和定义 3.2”,同时将第 5 章标题调整为 “汽车信息安全保障要求”,使表述更贴合行业实践。

  • 检验流程优化:将全文 “检查” 统一改为 “检验”,明确检验涵盖 “信息安全保障要求检验、基本要求检验和技术要求测试” 三类。细化文档检验要求,规定提交文档需为中文版本,制造商需安全留存过程文档并做防篡改处理,同时需声明文档与车辆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 技术测试细化:补充远程控制指令防护、安全日志留存等测试细节,要求安全日志需记录远程控制指令的时间、发送主体等关键信息,且留存时间不少于 6 个月;明确外部通信通道需通过数据抓包等方式检验完整性保护机制,敏感个人信息传输需具备加密能力。


2. 《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

  • 术语与章节调整:将 “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 修改为 “软件升级保障要求”,删除原 “术语和定义 3.5”,并将第 4 章标题调整为 “软件升级保障要求”,与信息安全标准表述保持一致。

  • 检验要求细化:全文 “检查” 统一改为 “检验”,明确软件升级前需检验用户告知信息、确认操作选项,升级过程中需检验先决条件适配、电量保障、行驶安全防护等场景,升级后需检验结果告知及故障处理建议。

  • 同一型式判定优化:调整 7.1.1 和 7.1.2 条款中同一型式判定要求,明确软件升级保障要求相关检验检测报告需在签发后 3 年内保持有效。



实施时间调整


此次修改单明确核心实施时间规则:

  • 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实施时间由原 2026 年 1 月 1 日延期至 2026 年 7 月 1 日,为车企预留更充足的技术适配和生产线调试周期。

  • 已获得型式批准的在产车型,实施时间仍维持 2028 年 1 月 1 日不变,避免企业因短期内双重标准陷入生产混乱。

  • 两项修改单均为 “发布即实施”,正式条款以公示结束后的最终版本为准。



修改意义


此次调整是工信部结合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现状的务实优化:

一方面,通过统一术语定义、细化检验流程,解决标准执行中的模糊地带,提升检测与合规判定的一致性,为车企提供更清晰的执行指引;

另一方面,新车型实施时间的半年延期,有效缓解企业在零部件采购、技术方案迭代、测试验证等方面的压力,尤其利好依赖进口核心部件的企业。在产车维持原实施节点,既保障了市场供给稳定,也为行业留出充足的过渡适应空间,实现安全标准升级与产业发展节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