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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报废税新规的前世今生

日期:2026-07-10 浏览量:37

哈萨克斯坦生态与自然资源部新版管理政策正式实施,针对俄罗斯、白俄罗斯原产汽车及农业机械,实行大幅梯度上调的差异化报废回收调节税费。


关键费率参考(M1 类乘用车 1–2L 排量)

  • 哈萨克斯坦本土生产车辆:50 МРП ≈ 21.6 万坚戈(约 465 美元)

  • 中国、日韩等第三国进口车辆:基准费率约 3.5 倍 ≈ 75.6 万坚戈

  • 俄罗斯、白俄罗斯原产车辆:费率系数大幅拉高,约为基准 136 倍 ≈ 2940 万坚戈(约 6.33 万美元)

政策落地后,普通俄系乘用车报废回收税费已远超车辆自身售价,实际大幅抬高了相关车型入境流通成本;农业机械品类同样执行梯度上调,费率涨幅区间约 22–246 倍。


政策溯源:报废税由来与联盟内规则差异

1. 哈萨克斯坦报废回收税费起源(2016 年)

2016 年 1 月 26 日,哈萨克斯坦立法设立机动车报废回收相关税费,初衷为完善废旧车辆环保处置、淘汰老旧存量、搭建规范化回收体系。

计费逻辑:基础费率(按排量 / 车龄划分)× 调节系数 × МРП(月度核算基准指数,年度动态调整)

2019 年政策覆盖延伸至农业机械领域,用于老旧农机更新迭代、支撑本土农机产业良性发展。


2. 欧亚经济联盟框架下的规则现状

欧亚经济联盟 2015 年成立,包含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框架内约定成员国间关税互免、商品自由流通。

但机动车及农机报废回收税费属于各国主权自主制定范畴,未实现联盟统一标准,由此形成各国执行口径、费率梯度长期不一致:

俄罗斯对含哈萨克斯坦在内的联盟进口车辆,逐年上调报废回收相关费率标准;

白俄罗斯同步跟进相关准入税费口径,对哈萨克斯坦产车辆设置偏高流通成本;

此前哈萨克斯坦对俄白进口车辆与第三国车辆执行相近费率系数,俄白系车型凭借成本优势流入,对哈本土汽车组装基地形成市场冲击。


3. 区域税费规则矛盾逐步凸显(2024–2026)

2024 年 10 月起,俄罗斯连续上调哈萨克斯坦产机动车报废回收费率,同时收紧经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中转入境车辆的平行进口监管规则。

2026 年 4 月 1 日,俄罗斯落地新规:个人自欧亚联盟成员国入境机动车,统一按商业进口标准全额计征相关税费,收紧跨境低成本流通通道。

格局变化:哈萨克斯坦本土车辆进入俄罗斯市场的流通成本显著抬升,而俄白系车型仍持续进入哈国市场,区域间税费规则不对等、流通成本不均衡问题日益突出。


政策推进历程:哈国费率优化调整全过程

1. 政策酝酿阶段(2026 年 1–4 月)

2026 年初,哈萨克斯坦公开提出欧亚经济联盟内部报废回收税费执行标准不一致、市场竞争条件不均衡的行业诉求,认为部分国家产业补贴与准入税费口径叠加,造成市场环境失衡。

3 月相关政策草案披露,拟对俄白原产车辆大幅上调费率调节系数,意在平衡区域间税费与流通规则差异。

4 月 6 日,哈萨克斯坦生态部正式发布政令,设定 30 天政策缓冲期,自 5 月 8 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


2. 政策正式落地

核心适用规则:本次差异化费率仅适用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原产车辆及农机,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维持原有准入费率不变。


官方政策定位:

  • 平衡联盟内报废回收税费执行差异,构建公平的市场流通环境;

  • 扶持本土汽车、农机制造与组装产业,推动产能本地化布局;

  • 规范跨境车辆非标流通、灰色清关等行为,完善入境准入备案管理体系。


深层逻辑:环保合规、产业发展与区域流通结构调整

产业自主发展需求

哈萨克斯坦近年持续布局乘用车组装、农机制造产业链,俄白系平价车型大量流入,对本土产能释放与产业培育形成挤压,本次费率调整为本土产业预留发展空间。


区域经贸结构多元布局

政策实施后,中国、韩国、土耳其等非高费率来源国汽车产品快速补足市场供给缺口;2026 年 1–2 月中国品牌在哈进口乘用车中占比超 40%,俄系车型市场占比回落至 1.62%,进口来源结构进一步多元化。


依托环保政策合规落地

以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环保回收、废旧资产规范处置为政策切入点,以环保管理为载体优化进口结构,符合各国生态治理与产业调控的通用政策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