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出台汽车新规,2月1日起生效
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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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政府为加强部门间电子协作、简化行政程序,通过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数字化建设的补充措施决议,该决议于 2026 年 2 月 1 日正式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系统整合与数字化基础
道路交通安全局信息系统将接入 “行政事务” 模块,并与各相关部委及机构的信息系统实现整合,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协同管理奠定技术基础。
车辆号牌与使用限制新规
专用号牌体系:针对特定车辆启用独立序列机动车号牌,包括总重(含载货)超 44 吨的货运车辆(号牌代号 “YUK”)、矿山和采石场使用的专用设备(代号 “KON”)、合法营运出租车(代号 “TTT”),以及 “古董” 机动车辆(代号 “ANT”)。
老旧车辆禁行:禁止使用生产年限超过 50 年的机动车,此类车辆无法再办理注册登记,需从国家登记系统中注销;若符合条件,可申请转为 “古董” 机动车类别,纳入专用号牌管理。
登记流程简化与材料优化
取消地址标注:不再要求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注明车主住址,减少登记信息冗余。
电子材料自动获取:办理机动车国家登记时,相关授权机构通过跨部门电子协作系统,自动调取所需文件信息,无需车主额外提交,涵盖机动车买卖合同、电子拍卖记录、企业出具的车辆电子出厂合格凭证及车主信息,大幅简化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