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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时代结束,缅甸电动车进口税率正式上调

日期:2026-04-30 浏览量:29

缅甸《2026 年联邦税收法》汽车进口税新规(4 月 1 日生效),核心是BEV 从 0%→5%、燃油车按排量阶梯征税,整体仍大幅倾斜电动化。

政策核心细节


基本信息

  • 颁布:2026 年 3 月 15 日(国家管理委员会签署)

  • 生效:2026 年 4 月 1 日

  • 税种:特别商品税(Special Goods Tax),按到岸价(CIF)计征

  • 适用范围:进口乘用车(轿车、厢式车、旅行车、轿跑);商用车 / 专用车另有规则



税率表(2026 年 4 月 1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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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边界说明

  • BEV 定义:电池电动乘用车;PHEV/HEV/ 增程按燃油车排量征税

  • 特殊车辆:电动商用车、工程车、专用车(如环卫、医疗)暂按旧规或专项通知执行

  • 二手车:交易环节3% 所得税不变,不受本次特别商品税调整影响

  • CKD/SKD:本地组装仍享关税减免(3%–1.5%),与本次特别商品税并行